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树人学院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6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分类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纪检监督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2026329日。

2. 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安排以我院后续公布通知为准。

(二)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202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三)复试材料提交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32817点整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登录地址(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访问):https://yjszs.zjsru.edu.cn点击页面左侧“硕士招生”进入考生端,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考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如在初试成绩复查申请时修改过密码,请使用本人修改后的密码登录),进入页面后点击“复试”模块,分别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和其他复试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其他复试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

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提交学院装订成册备查保存。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按考生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其中,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s://zwfw.cscse.edu.cn/)

7.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4,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其他复试材料包括:

1.《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6

2.大学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专业技能及其他荣誉或奖励的考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报到时间:2026329日上午8:15,下午13:10

复试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

  浙江树人学院南校区综合楼上午412室,下午601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并做好相应准备。

2.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以及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总分300分。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

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3)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包括《公共管理学》和《公共政策学》,加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安排另行通知),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英语面试成绩×20%

4.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5.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面试表现、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6.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7.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若有违反,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本人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拟参加调剂复试人员,请及时关注本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的相关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调剂条件如下: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总分不低于168分,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78分,英语(二)不低于39分。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流程

1.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学院对外公布。考生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浙江树人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zjsru.edu.cn

浙江树人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s://glxy.zjsru.edu.cn/

浙江树人学院MPA中心网站

 https://mpa.zjsru.edu.cn/

(二)咨询申诉

电子信箱:mpazx@zjsru.edu.cn

咨询电话:0571-88010603

申诉电话:0575-85600925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邮  编:310015

联系人:汤老师

七、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

1.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2.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浙江树人学院定向就业研究生意向书

5.浙江树人学院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6.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

7.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 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
  • 电话:0571-88297011
  • 邮编:310015

版权所有 © 浙江树人学院MPA教育中心